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省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申报要求
(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鼓励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
(二)申报项目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各申报单位按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及所列附件(网络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按要求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主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汇总后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按程序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每个项目不超过30M)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能源局。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安徽省能源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hsnyjyxc@126.com。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三)在皖央企拟通过集团公司申报项目的,请按要求于2026年4月17日前向省能源局来函申请,不占我省推荐名额。
联系人及电话:李果0551-63609423/1801087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