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开展2025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的通知

2026-06-12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中试服务水平,按照《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拟对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58家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其中合肥市27家。

二、评价数据

评价数据采用2025年度数据,结果反映中试基地2025年度建设运营质效。

三、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中试服务基础、中试服务成效2项一级指标和9项二级指标。

(一)中试服务基础。包括中试基地运营管理情况、场地设备情况、当年研发投入情况、技术团队内中试人才情况、依托单位新获得资质情况等5项指标。

(二)中试服务成效。包括中试服务数量、中试服务收入、中试服务项目产业化情况、中试服务典型案例专业性等4项指标。

四、评价程序

(一)网上填报。中试基地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成果转化专项-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按要求填写绩效评价信息后,中试基地建设单位进入系统审核后打印装订两份报送至县区管理单位。系统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8:00,关闭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区管理部门于2026年6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市科技局对填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开展评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开展中试基地绩效评价,专家组对中试基地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四)结果反馈。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组绩效评价意见形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试基地名单,并反馈至中试基地归口管理部门。

五、有关要求

各中试基地建设主体要按时提供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各县区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或所属的中试基地参加年度绩效评价,认真审查中试基地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时提交市科技局。

省科技厅联系人:

缪金钟;联系方式:0551-65145263

霍德贤;联系方式:0551-62646861

市科技局联系人:

顾志伟;联系方式:0551-63537767

附件1: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年度评价报告(模板)

附件2:安徽省中试基地清单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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