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若干政策》第7条(2)款兑现工作,现将有关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 摸排企业。请各孵化载体对照《若干政策》第7条(2)款要求,摸排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报区科技局。
2. 审核推荐。区科技局根据各载体摸排的企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兑现。
二、申报内容
《若干政策》第7条 :支持“双创”平台建设
第7条(2)款
1. 政策内容:省、市考核合格的孵化载体在孵企业,当年毕业落户包河区发展的,其营收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经区科技局核实,按其当年在孵化载体内实际租用面积及实际缴纳房租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其中,众创空间企业(团队)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最高每月20元/平方米。
2. 兑现条件:政策兑现年度考核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孵化企业;企业在政策兑现年度从孵化载体毕业并迁出;迁出后公司注册、纳税、统计和经营地均在包河区;企业营收当年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申报材料:
(1)省、市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考核合格文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入驻孵化载体协议及迁出孵化载体落户包河区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企业提供盖章扫描件)
(5)免申即享企业信息导入表(附件)。
(以上材料请企业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孵化载体于5月8日(星期四)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64827583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政策咨询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张婷婷,63357357。
合肥市包河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8日